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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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7:50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凭祥讯 近日,56岁的金皓龙因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凭祥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皓龙家住沈阳市于洪区杨土乡。今年4月10日,某国公民李某找到金皓龙要求帮带人从凭祥市偷渡国境,金皓龙见有利可图就答应帮忙。今年5月25日,李某交给金皓龙15000元作为费用,金皓龙则带某国公民3人开始实施偷渡,在途经凭祥市夏石边防检查站时被公安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皓龙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案发后,金皓龙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纳罚金,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胡杏 任显忠)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