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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母亲离婚后不给女儿抚养费 劝女儿去做二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8:39 东方网

东方网11月6日消息:南京一个没有良知的母亲,不仅不给女儿抚养费,反而劝女儿去做二奶!

张姑娘今年18岁,在她2个月大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法院判决母亲唐某必须承担每月300元的抚养费。但离婚后,唐某就很少见自己的女儿,更没有给过一分钱。前不久,唐某以一个“富婆”的身份从深圳回来了。对女儿说她在深圳发展得如何好,过着如何豪华的生活。
正当小张为母亲的境遇感到高兴的时候,她母亲的另一番话让小张惊呆了。她母亲说,她在深圳认识了一个台湾老板,老板答应出价100万“包”小张。小张虽然才18岁,但她明白“包”的含义,她很愤怒,当面回绝了母亲。

小张现在在一家服装店打工,收入很低,一直想上夜校,但拿不出钱,所以她想向她的母亲讨要18年来的6万多元抚养费。昨天晚上,她还是劝小张和她一起去深圳,小张再次回绝后,母亲就再也不肯见小张了。无奈的小张只好抱着头坐在浴室外面等,她说,除了等也没有别的办法。 

 
 
 
作者:选稿: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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