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顺风车合理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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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1:53 半岛晨报 | ||||||||
天冷了,在大连原本只是星星之火的搭顺风车一族,开始呈现出燎原之势迅速壮大。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大连城郊一些新建小区有偿搭车现象尤其普遍,搭车人认为,有偿搭车既方便又实惠,是大势所趋。但管理部门和法律专家却为这种现象“泼了冷水”—— 搭车如今开始在国内各大城市风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方便、便宜。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龙畔金泉小区的徐岚最近开始搭乘邻居的私家车上下班,她认为“乘公交车上
徐岚说有偿搭车甚至比坐公交车还省钱。她算了一笔账:每天上班从龙畔金泉小区坐轻轨到火车站2元,然后倒车再花1元,上下班合计一天就是6元,每月按24个工作日计算,就是144元;而搭邻居的顺风车每月只需给120元油钱即可,从经济上看搭车还是比较合算的。 而更让徐岚心动的原因是不用起大早了,因为平常坐公交车上班,她每天早上6点就需要起床,而且一旦压车还是有可能上班迟到。但是现在搭车她每天早上可以多睡40分钟。 大连某物流公司的冷杉也是基于这种想法在大连某网站上发帖子,要搭顺风车。冷杉家住甘井子区泡崖街道美林园,每天到软件园科技广场需要倒3遍车,而且经常在路上就花费一个半小时,一个月交通费也要100多元,所以她迫切想搭到100~150元/月的顺风车。 有偿搭车在大连受欢迎程度出乎很多人意料。网名毛大帅的某男士告诉记者,他今年刚买的海狮面包车,主要为自己公司办公用。后来看到电视上讲南方有偿搭车比较流行,于是也想通过有偿搭车来贴补一下油钱,没想到在网站上发帖子不到一个月,天天热线不断,很快就有6个人和他谈妥,开始乘坐他的顺风车,其他很多人只是由于时间、线路、价钱等原因没有搭他的车。 据毛大帅介绍,搭乘他面包车的6个人大都是人民路上货代、船务、经纪公司等白领人士,这类人平常不愿挤车,但总打出租车又承受不起,所以对有偿搭车情有独钟。而自从开始有偿搭车后,毛大帅感觉自己养车的压力大减。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士住泡崖8区,在高新园区上班,去年曾经和朋友包租一辆出租车,每月需要费用200元,今年他自己买了台奇瑞轿车,经过联系现在有4个泡崖小区的上班族搭乘他的顺风车,每天交给他25元。他每个月油钱一般需要千八百元,通过这种搭车方式,油钱就解决个差不多了。该男士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搭别人车付一部分油钱是很正常的。 搭车迅猛发展离不开网络的功劳,网络是搭车双方取得联系的最重要的平台。打开搜索引擎,敲入“搭车”二字,可以搜索到很多提供搭车信息的BBS。有私家车的朋友在这里发布自己的行车路线及费用,等待合适的搭车者主动联系;没有私家车又不愿挤公车的朋友也能找到合适的顺风车。记者搜索发现,在网上比较有名的有两家全国性的搭车网站,但是大连市民搭车信息和帖子大多还是出自大连某网站上。 在这家网站上可以发现,有偿搭车最火爆的应属泡崖小区,网上共有供求信息将近100个。其他如泉水小区、鹏辉新世纪、翰林观海等也有很多业主有意或已经参加了有偿搭车。记者采访到的十余个搭车族,基本上都是在公司工作的白领,收入大多在1500元以上。 而从搭车行情上看,搭车族普遍能接受的心理价位是每月150元以下。而通常行情是单程每月60~80元,往返每月120~150元,但也有的搭车族和私家车主采用每日记费的方式结算,通常是按照路程远近,每车每天20~30元。 有偿搭车兴起之前,在一些固定地点、固定线路曾经有很多出租车从事拼车业务,但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并进行了查处,因此很多搭车族最初合包出租车每天上下班。据大连出租车管理处介绍这种包租出租车的业务是合法的。但是很多出租车司机对这种包租业务并不感冒,因为包车者普遍能承受的价位不高,而且让总是四处跑车的出租车按点回去接包车者也很麻烦,于是包租出租车逐渐被有偿搭车取代了。 当然一些出租车司机对此持反对意见,大连交运出租车公司一位姓张的司机说:“私家车没有营运证,双方私下里一个交钱,一个送人,所以这跟黑车没什么两样,管理部门应该对此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他认为,这些搭车族虽然以前坐公交车的多,但也有人经常打车,如今这种有偿搭车日渐成风,肯定会抢走他们部分客源。 但也有出租车司机认为,有偿搭车还没对他们形成多大威胁。如果真有什么影响的话,应该是对公交车影响更大。 “有偿搭车是新生事物,我国现行的营运法规尚未对有偿搭车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到现在为止我们管理部门没有接到这类举报,但从性质上看,有偿搭车就是无证经营行为。”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政工科科长刘广讲:“国外搭车是很普遍的现象,但车主一般不向搭车客收取报酬,他们认为搭车可以节约能源,还可以提高车辆的使用率,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但国内的私家车拥有者在衡量搭车问题时却常常想到‘省钱’或者挣钱。其实这是不被国家允许的,因为它没有办理任何证件,干扰了正常的客运市场。” 据刘广介绍,他们日常工作主要是打击出租车行业无证经营的克隆车和“黑车”,对有偿搭车的查处还没有研究过。但他承认,这种有偿搭车虽然不合法,但因为搭车双方都是私下交易,并且是你情我愿,达成默契,因此很难管理。 有人认为:“搭车或是付费都是私人间达成的约定,没有营运性质,其他人不便干涉。”辽宁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刘万奇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驳。他认为,只要搭车形成有偿服务这种法律关系,就属于经营行为,国家对客运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必须办理运输相关的许可证,而且必须向税务机关交税,因此有偿搭车这种私下交易属于不合法的行为。 但刘万奇也承认这种新生事物的出现有其“合理的成分”,他用租房做类比:绝大多数市民租房事实上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规定,但老百姓认为它“合理”,所以私下里的交易特别多,相关部门却不好管理和查处。有偿搭车道理与租房一样“合理”但不合法,需要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它。记者纪永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