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不用手巾板没门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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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3:24 时代商报 | ||||||||
热线声音:去饭店吃饭能不能自己选择餐具,对于饭店提供的餐具可否拒绝? 11月5日,李女士一家和朋友到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旁边的一家粗粮馆吃饭。席间,服务员拿来了把筷子、牙签和手巾板包装在一起的餐具。“我看电视上说,很多饭店使用的这种手巾板没有卫生合格的,我就跟服务员说我们不要这样的,只要普通的筷子就行了。”
据李女士讲,当时服务员听闻要换餐具,顿时服务态度就不好了,并拒绝给他们换普通的筷子。后在她们的强烈要求下,服务员又说他们饭店没有普通的筷子,要用只能用这样的。因为是跟朋友一起吃饭,为了避免尴尬,李女士不好再坚持,只好同意用带手巾板的筷子。结账时,每副手巾板饭店收两元钱。回到家后,李女士越想越别扭,觉得自己到饭店就是消费者,可以随便选择餐具。她认为饭店的做法侵害了她的权益,气愤下给本报打来了电话。11月6日,记者来到了这家饭店。 记者简单地点了菜,不一会服务员就送来筷子和手巾板。“这个要钱不?”记者问。“一副餐具两块钱。”记者要求更换普通的筷子,同样遭到了服务员的拒绝。“我们饭店只有这样的筷子,所以不能给换。”服务员说。记者再三要求更换,服务员仍以没有普通筷子拒绝更换。记者要求见他们的老板,服务员说老板不在,并解释说:“饭店有自己的规定,客人也可以不用饭店的筷子,但我们只有这种,除非客人自带餐具,或不在这里就餐。” 回音:事后记者联系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他们告诉记者,饭店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在饭店有挑选餐具的权利。对于饭店服务员所说的“饭店的规定”,是十分不合理的。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妥善保存好饭店就餐的收据,可以到各地消协进行投诉。 时代商报记者王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