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说不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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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1:0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日前首次公布了“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和求助的范围,今后对诸如打“110”要警察买早饭这样的“求助”可以明确拒绝。 该局负责人表示,今后“110”受理报警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它需公安机关处置、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此外,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
根据以上的接警范围界定,居民要求民警代买早饭的家务琐事显然不在其列。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警力明显不足的国家,城市居民平均100人不足1名警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要求民警代办家庭事务确实力所不能及。 但是,设置“110”的目的就是为了便民服务的,居民的日常需求千差万别,究竟哪些该受理?哪些该拒绝呢? 绍兴市公安局率先界定了“110”受理范围,其首要目的就是为了节省警力,集中力量办那些居民着急上火的事情。但这样做却带来了一个负面效应,就是为一些警察拒绝出警提供了借口。今后即使是遇到百姓紧急的事情,也可以以警力有限予以拒绝。 警务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是由公众举办并为公众服务的。所以,警务受理范围,不能由公安局自家人来决定。特别是像“110”这样的老百姓须臾不可或缺的便民警务,其接警范围还是应该交由其辖区居民自己决定才好,否则很容易造成“主仆错位”的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