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空难纵火者家属索赔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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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4:11 新闻晚报 | ||||||||
于海波 晚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两年半前发生在大连海域的“5·7”空难渐渐被人们遗忘,112个人命似乎如过往烟花一般消失,但西城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件又勾起沉重的往事。该起空难的制造者张丕林的家人向一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法院认为张系纵火者,不应获得赔偿金。判决结果意味着,张丕林登机前买的7份保险,只能让其家人望着百万保额,却一分
2002年5月7日,中国北方航空公司CJ6136航班由北京返回大连途中,因乘客张丕林纵火导致飞机失事,并在大连海域发生空难,机上112人遇难。事后查明,张丕林登机前曾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为自己买了7份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按照正常赔偿其家属可获得约140万元巨额保险金。因张系纵火者,空难事故发生后,6家保险公司向张丕林的母亲金桂贞送达了《拒赔通知书》。 去年3月,金桂贞将保险公司之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赔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