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男子与小学女生恋爱同居被判强奸锒铛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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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4:52 胶东在线 | ||||||||
时报电白讯 (记者 姜玉峰 通讯员 吕强陆冠)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25岁的张×珍因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杨某某恋爱同居,近日被电白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张×珍是未婚男青年,而杨某某则是未满14周岁的在校小学生。杨某某因与被告人妹妹是同学关系,常有来往,从2004年年初开始杨某某与张×珍产生了好感,进而发展为恋爱关系,后来发展至经常在张×珍家里同居过夜。杨某某父母知情后,意识到自己女儿还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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