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建设领域设立行贿“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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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5:41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武汉11月7日电(记者张先国)目前湖北省正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的试点,今后凡有行贿不良记录的建筑商将被限制或者禁止承揽工程项目。 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李凯介绍,目前武汉、黄石、宜昌、襄樊
按湖北省有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中的单位或个人,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限制其在一定时期或者永久不得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建筑市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贿5万元与受贿5万元都是有罪的,所不同的是,受贿5万元要判有期徒刑5年以上,行贿5万元判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关专家表示,当前查处受贿者与行贿者还没达到应有的比例,通过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打击行贿者,是一种符合当前实际的有效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