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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招社会律师“援助”法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5: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专职律师严重不足,广州将在全国率先突破现有法律援助模式,当事人届时可望选律师

  本报讯记者林洁报道:法律援助要“援助”,广州把渴求的目光投向社会律师。昨天,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现场,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谭祥平透露,广州准备招募一批社会律师成为法律援助的“后备军”,固定接受案件办理的指派。

  这在全国尚无先例,将是对现有法律援助模式的一种突破。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将每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定为义务咨询日,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昨天的烈士陵园门口,人山人海。每个咨询摊档前,挤满了一双双充满对法律期待的眼睛。甚至有一位曾经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一大早就搭车来等待,要见见曾帮助他的法援工作人员,问候一声。绕场一周,发现群众最关注的还是那些老问题:拆迁、医疗、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绝大多数集中在民事案件上。

  据统计,广州市自1995年成立法律援助机构至今年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462件,刑事案件就占了7340件。而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承办的3654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民事方面的只有917件。一方面是群众对民事法律援助的渴求,一方面却是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例不高,何以产生这样的矛盾呢?

  谭祥平表示,目前广州市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相当大,但全市加起来不到60个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这个队伍今年1-9月份就承担了近2000件案件、12000多件咨询的工作量,全部超负荷运作。而社会律师主要只承担刑事案件的固定援助任务,介入民事案件的不多,使得民事案件的受援助比例一直无法跟上需求。

  他透露,为了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市法援处准备率先突破“法援案件难于进入社会律师视野”的瓶颈,准备分专业招募一批社会律师,相对固定地接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甚至尝试让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挑选律师,而社会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只接受办理某一类法律援助案件。(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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