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农民为报复邻居凿穿墙壁施放煤气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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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0:22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 11月5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3年。 现年38岁的董某系贵州省纳雍县人,曾因盗窃犯罪入狱6年,刑满释放后来到湖州市南浔区打工。
2004年初,董某与田某两家七口人一同租住在相邻的两间平房。董某怀疑田某损坏了他的财物而怀恨在心,一直伺机报复。 今年4月15日晚,董某趁田家无人,用铁锤、电钻在自家与田家共用的隔墙上打出一个小洞,该洞位于田家床铺的下面,十分隐蔽。次日深夜,董某剪断两家共用的照明线,将液化气瓶移至墙边,将橡皮管插入墙洞内并打开钢瓶阀门排放液化气。田家床铺下的液化气浓度增大,田某恰巧半夜起床上厕所,电灯不亮,便用火柴去点蜡烛,当火柴梗一着地,火苗立即从床底蹿出来。田某立即唤醒家人,因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认为,董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对其予以了从轻处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