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香烟失窃保安被拘 公安局事后以万元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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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1:5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县政府丢失了香烟和衣服,同时出现了很多举报信。公安机关在不知道偷盗人是谁的情况下,将23岁的保安马恒波以涉嫌“包庇”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内关押了50多个小时后,因“证据不足”,马恒波被“无罪释放”。 县政府被偷时出现举报信
马恒波是葫芦岛市建昌县政府的一名保安,昨日,马恒波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今年6月21日,建昌县委和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一早上班,发现某领导办公室的几盒香烟和一件衣服被偷走。 凑巧的是,这天早晨,县委和县政府一些部门的办公室里发现了举报某局领导的举报信。 因为事发当日值班保安是马恒波,于是公安机关让他回忆当天谁进过县委县政府的办公楼,当晚又是谁最后离开。马恒波根据自己的记忆,一一作了回答。 令马恒波意想不到的是,没过几天,他突然因为“包庇罪”被刑事拘留。办案民警告诉他,他隐瞒了一个重要情况———20日下午有一个民警去了县政府大楼。 此间,办案人员一直询问他是否知道是谁投送的举报信,并承诺只要说出来就可以放他回去。 由于马恒波当时没想起来有民警到政府大楼,随后他被关进了看守所。 没找到作案人何谈包庇 马恒波的父亲找有关领导为儿子鸣冤,某领导过问后,马恒波被关押了50多个小时后,办案单位以“证据不足”将其释放。马恒波被释放后,随即住进了医院。 马恒波的父亲气愤地对记者说:“县政府丢失香烟和衣服,价值不大,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另外,举报一事是公民的权利。” 据马恒波的父亲介绍,事后,建昌县公安局给了马恒波一万元钱私了。 昨日,建昌县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表示,该局确实给过马恒波一万元钱作为赔偿。 记者从参与处理此案的建昌县公安局防暴大队的一名民警处了解到,20日,一名民警因为去政府大楼找在那工作的妻子,曾一度被当作“怀疑对象”而受到调查,但是并没有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没有找到作案的人,马恒波包庇就更无从谈起,对马恒波执行拘留是不对的。”这名民警说。本报特别报道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