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惊举 为孙女老父向亲儿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2: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惊举 为孙女老父向亲儿索赔

  那些天,梅父几乎夜夜未眠。在征求数位亲朋的意见后,梅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替孙女状告儿子,索赔丧母之痛。但这样一来,对儿子的打击又实在太大。“你不知道我有多痛苦,在儿子最困难的时候,我却让他雪上加霜。我不知道儿子能不能理解我为了孩子的苦心?”“如果汪家能想开一点就好了,即便梅宇被判极刑,我们仍很感激他们,两家人再共同抚养孩子成人。可是现在……”谈到起诉自己儿子,梅父唏嘘不断。

  对于上个月的开庭情况,梅父又对辩护律师感到满意。“我做了我该做的,剩下来,就只有听天由命。”

  在汪家看来,梅父以孙女的名义起诉纯粹是“为了钱”。而对于汪家原谅梅宇的要求,汪家觉得根本“没有原谅的基础”。“我们一家都知道,(这件事)对娃娃的伤害是最大的。是她的亲生父亲剥夺了她的母爱。”汪家大姐说,“梅家‘留梅宇条命,可给孩子父爱’的想法很荒唐。不要说我们从情感上很难接受,就是我们能够接受,试想,梅宇以后如何给孩子父爱?从哪个方面给她父爱?他根本爱不了孩子。他以后如何能面对孩子?”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汪家表示,梅宇已把孩子托付给梅父抚养,如果梅家不愿意抚养,汪家将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后来,汪某的弟弟又在电话中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汪家肯定更适合抚养孩子,待刑事案件结束后,他们将向法院主张监护权。

  特写镜头 直面孩子之痛

  11月6日下午,记者在汪家见到了被接去过周末的丢丢。扎着小辫儿的丢丢正在地板上玩拼图游戏。见着记者,小姑娘倒也不怕生,汪母让她讲个故事,她便端端正正站好,字正腔圆地讲道:“我叫丢丢,今年5岁。现在由我给大家讲一个《鸭妈妈找蛋的故事》……”

  “对大人倒也罢了,现在的景况可对孩子实在太残忍了一点:她既要面对爷爷奶奶一家,又要面对外公外婆一家,而这两家现在却成了仇人……”梅父说,“好在她还小,她身上还表现着一种孩子的天性,还不知道为这件事悲伤。可是,她已经知道了真相,总有一天她会受到影响……有段时间,我真想把孩子送到孤儿院,这样,社会的压力会对她小一些;可是她已经知道了真相,到了孤儿院,她自身的压力又会更大。”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还原事件 准科长为情怒杀发妻

  据检方指控,梅宇今年35岁是某单位的副科长。事发前,正面临科长提拔。然而,从2004年2月以来,梅宇与单位新来的一名女同事关系亲密,经常互发手机短信。妻子汪某怀疑梅宇与其有染,夫妻两人遂三天两头为此争吵。

  6月13日凌晨零时许,汪听到丈夫的手机发出震动声响,便将丈夫的手机拿过来看,双方遂发生争执,其后发展为打闹。他们吵架时,汪打电话痛骂了那名女同事,随后又拿起电话,说要把这事告诉给梅宇的领导。梅宇盛怒之下,先是用手掐住汪某的颈部,直到汪昏死过去,后又用手机上的挂绳将汪勒死。案发后,他带上家里的4万元乘火车潜逃到云南等地。今年6月15日,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擒获归案。

  此前媒体曾报道,梅宇杀死妻子后,曾给自己的父亲留了一封信。“儿子不孝,又给你添乱了。你养我这么大,还没享过一天清福我就要走了。我对不起你……”在火车上,梅宇还曾给那名女同事打了电话:“我叫她永远闭嘴了。我会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去,不会再回来了……”

  庭审回放

  梅宇:一时情绪失控

  10月26日,检察官当庭指控:2004年6月12日晚12时许,梅宇与妻子汪某在家中就此事发生纠纷,梅宇用小灵通挂绳猛勒汪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梅宇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梅宇辩称,自己并不是蓄意谋杀,而是在盛怒之下,情绪失控后将妻子杀死的。他在案发前心情就不好,约了朋友到云南去散心,并买好了去云南的火车票,还将家中存款全部取出。但他没有料到,这期间他与妻子矛盾升级,情绪失控杀死了妻子。梅宇的辩护律师周建中围绕“激情犯罪”四字为梅宇作轻罪辩护。他说,梅宇杀死妻子的行为应属于“激情犯罪”而非蓄谋犯罪。激情犯罪是受到刺激后,一时冲动而产生的犯罪,从性质上看,轻于报复杀人、抢劫杀人等其他一般性质的杀人犯罪。

  目前,法庭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上一页]  [1]  [2]  [3]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