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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被查扣怀恨在心 持刀报复捅死交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2:5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倍受社会关注的永州“杀害交警案”于11月4日开庭审理。记者昨日获悉,杀害交警唐奎林的凶手罗昌荣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判决罗昌荣赔偿唐奎林家属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7岁的罗昌荣是永州市芝山区人。10月15日上午8时左右,他无证驾驶一辆牌号为M01171的农用车驶入冷水滩区零陵中路。交警唐奎林与同事依法扣留了罗的
车辆,罗怀恨在心。当日上午9时许,罗从租住房里找来一把砍刀,袭击了正在潇湘大桥上执勤的唐奎林。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唐奎林的头部鲜血直流,在头部遭到重创的情况下,仍与歹徒搏斗了约两分钟。搏斗中,唐奎林的胸部、肺部又遭歹徒连捅3刀,最终倒在血泊中。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现场。唐奎林由于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以身殉职。

  歹徒罗昌荣作案后逃离了现场。永州市公安局专案组经过紧张搜捕,于10月17日晚上8时30分许,在芝山区菱角塘镇将罗捉拿归案。(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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