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获赔六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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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7:53 半岛都市报 | ||||||||
平度农民邢书强为救邻居不幸身亡,被救者反与其妻女反目成仇。近日,死者妻女将被救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月5日,平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救者邢书江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补偿金等6万多元。据悉,这是本市首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结的见义勇为索赔案。 2003年9月6日清晨,平度市店子镇棘子嶂村村民邢书江到自家姜井查看大姜储存情况
今年6月15日,平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被告邢书江称自己当时已经昏迷,不知道是谁救了他。庭审曾一度被中断。对于邢书强的救人行为,当地村委和镇委都做出“情况属实”的书面证明,不少村民也到法庭为其作证。法院审理后认为,邢书强救人事实证据确凿,确系见义勇为。 平度法院审理认为,邢书强见义勇为理应受到社会褒奖,被告人是该事件的受益者,从公平原则出发,对受害人的亲属给予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是应该的。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上述判决。对于法院的判决,刘云玲表示满意,并认为这是对丈夫行为的承认,而被告邢书江则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文/图 本报记者 王华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