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盯上一杂货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7:5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任金梅) 一杂货店3天竟遭两次劫。近日,市南法院依法进行宣判,判处劫犯贺某有期徒刑4年。 今年5月25日,香港中路162号杂货店店主段某正在店内坐着,一男子从门口探进半个身子要买东西。段某转身就去拿货物,突然有两名男子挤进屋内,一人用刀指着段某,另外一人开始恐吓要段某拿出1000元钱,刚才要买东西的那名男子站在外面望风。段某一再声称
5月27日零时,3人再次来到该杂货店,持刀恐吓段某,抢走现金500元及香烟4盒。当他们逃离时,引起巡逻民警的怀疑,贺某被警方当场抓获,蒋某、张某两人逃脱,部分赃款、赃物被缴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