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抢夺变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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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0:2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外出打工闲暇无聊,酒后去抢包,结果一念之差抢夺变抢劫。近日,由浦口检察院起诉的嫌疑人桑坤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2000元。24岁的安徽农民桑坤见在浦口打工,7月19日晚下班后,无所事事的桑买了瓶白酒。喝着喝着,渐入微醺的桑突然冒出个想法:去抢东西!晚22点,桑坤见在浦口顶山镇服装商城盯上一位独自行走的季女士。
趁四下无人,桑从季女士身后冲了过去,一把抓住她的皮包用力扯,企图抢了就跑。没想到,季女士拼命反抗,用力护住皮包不松手。桑坤见心一横,打了季女士一耳光,将其打倒在地,抢走挎包(内有120元现金、银行卡等物)。 抢包后,不识路的桑坤见低头狂奔,结果跑了20分钟又转回了抢劫地,结果被接警赶来的公安当场抓获。桑后悔道:本来只是想抢个包玩玩,没想到犯了抢劫罪。 新闻链接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桑坤见的行为,是典型的由抢夺演变为抢劫,主要是桑在抢包过程中,使用了殴打等暴力手段。从量刑标准上讲,抢夺是3年以下、而抢劫则是3年以上。 另外,如果桑坤见身上携带凶器,即使没有使用暴力手段抢包,还是会被认定为抢劫罪。因为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通讯员 叶雪峰 记者 谈欣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