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毛钱纠纷换来4000元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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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0:2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前天傍晚,张某(化姓)在买菜过程中,因为5角葱钱和摊主发生纠纷,结果最终张某为此摊上了4000元赔偿款。 据介绍,当天晚上6点不到,张某到居住地附近的彩霞街买菜。在买菜过程中,她挑选了5毛钱葱和2元钱黄瓜。她付了2元黄瓜钱后,摊主提醒她还差5毛葱钱。张某则告诉摊主,她是付了5毛钱才挑选黄瓜的。双方由此发生争执,撕扯在一起。在这过程中,菜摊被掀翻
待张某的丈夫和儿子赶到后,摊主弟弟也闻讯赶来。双方情绪激动,发生剧烈的身体接触。结果,摊主和其弟头部等处被打得鲜血淋漓。双塘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将双方情绪稳定住,带到派出所调解。摊主和其弟到医院花了1000多元后,才将伤情控制住。 经过民警调解,张某赔偿摊主及其弟弟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费用4000元。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