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路不正 江西"红包县长"一审被判1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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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2:2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8日电江西新建县原县长杨建平,因事发收受60余万元“红包”,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国法院网消息,11月6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建平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2年初,南昌英豪房地产公司在新建县开发翡翠山庄阶段,遇到一些“外部干扰”。该公司董事长吴某找到时任新建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的杨建平,要其提
另,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共扣押杨建平保管的现金、存单计人民币401807.52元,其妻保管的存单计122808.43元。而杨建平及其家人等各项支出计人民币544802.6元,杨建平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0306.15元。能够说明来源的合法财产419714.9元人民币,尚有639397.46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建平两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0306.15元,构成受贿罪;同时被告人杨建平有639397.46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告人杨建平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清全部赃款,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