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色诱两名男子后实施麻醉抢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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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2:3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许菲) 湖北女子金某伙同他人,利用在舞厅跳舞的机会,色诱2名男子到宾馆后对其进行麻醉抢劫。昨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金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10日,金某与一名叫飞飞(绰号)的女子一起前往舞厅跳舞,并认识了王某和唐某两名男子。跳完舞后,金某、飞飞就邀约王、唐两人前往大坪某宾馆,
今年7月9日,金某被警方抓获,警方在其身上找到了还未来得及销赃的手表。另一名麻醉抢劫的女子飞飞目前仍在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