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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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2:36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办理数张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人民币10000余元的傅某,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现年28岁的傅某,系本市无业人员。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间,傅某先后办理了两张银行信用卡,多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及持卡消费,共计透支人民币5900余元。两家银行发现后报案,傅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退赔了全部透支款及利息,被取保候审。然而傅某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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