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干部吃白食拖垮饭店 6份"偿付"判决追讨无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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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2:1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镇干部吃完喝完签字走人,可到现在,拖欠的6万多元饭费谁都不认账,法院判决也不管用。”昨日下午,泊头市营子镇及庄村农民及振起手里拿着6份法院判决书气愤地对记者说。 1997年,及振起和儿子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生意还算不错。从1999年开始,镇上的干部经常来吃吃喝喝,及振起更是喜上眉梢。虽说这些干部不是现金结账,只是签字走人,
今年5月12日,及振起无奈之中向泊头市法院提起诉讼,分别将在饭店签字的15名干部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吃喝费用。这15名干部中,有副书记、副镇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干部。在法庭上,这些干部几乎众口一词,以“政府行为”或“职务行为”为由,拒绝偿还吃喝费用。 6月至7月,泊头市法院分别作出6份判决,对被告所称的“职务行为”或“政府行为”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支持,判令15名镇干部偿还吃喝费用。然而,一直到现在,及振起和儿子拿着判决书四处讨要,也没有拿到1分钱。 除了找签字的干部外,及家父子还多次找到营子镇党委、政府,要求解决此事。8月,镇上的一个副书记出面调解,说是先给10000元。因为数额相差太多,及振起没有答应。 除了镇干部欠下的6万多元饭费外,周围几个村的村干部也相继在这里欠下了数万元饭费。及振起说:“唉!俺的饭店实在没法干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