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开放每周超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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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4:34 哈尔滨日报 |
本报讯(记者周辰)日前,市民政部门出台了《哈市“慈善超市”标准(试行)》,要求“慈善超市”随时接收社区经常性社会捐助点送交的捐赠物品,每周不低于2次面向困难群众开放。同时,应依托“超市”组建40人以上的义工队伍,并能经常开展帮贫济困活动。 《标准》规定,“慈善超市”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应在3000人左右。保证救助物品流转量每年累计在60万元以上,人均领取捐赠款物200元以上。同时,“慈善超市”要建立接收和发放登记册,按有关规定对捐助物品定价,印有价格标签,贫困群众凭印有一定面值的救助卡或救助证,自主地选择自己需要的物品。 据了解,目前,我市民政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义务服务及招募办法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