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中介骗费后“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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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1:12 扬子晚报 | ||||||||
本报关于家教中介的连续报道引起许多大学生的关注,4日,南京大学浦口校区的大二学生小汪和小陈带着他们与南京轩辕信息咨询中心签订的协议来到本报,揭露该中心收取中介费后,不介绍家教业务,继而突然“蒸发”经过。 去年10月19日,小汪和小陈一起到东南大学浦口校区招待所104室,与南京轩辕信息咨询中心浦口分部签订了《家教服务协议》。“协议”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完全由甲方家教
记者看到这份编号为0943的《家教服务协议》中的“介绍家教业务记录”栏内,没有任何记录,说明两名学生自交费登记后,一直没有领到家教业务。记者根据两位同学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轩辕信息咨询中心”的4个电话号码,语音提示均为“该电话尚未开通”,从电信114查询得知,这4部电话均为私人电话,其中有2部在114资料中尚保留“正常使用”的信息。此时,有位知情人告诉两位同学,在湖南路天安商厦的“捷博家教”就是“轩辕信息咨询中心”,记者两次打电话问“是不是‘轩辕信息咨询中心’”时,对方的白小姐肯定地说“就是‘轩辕信息咨询中心’”,当记者自报家门,正在调查一起投诉时,白小姐立即改口说“不是‘轩辕’,是‘捷博’”。半小时后,捷博家教中介的夏老板致电本报解释说,“捷博”是今年7月刚登记注册的家教中介,与“轩辕”没有关系。他又说,家教中介门槛低,业务人员流动大,“捷博”就有从“轩辕”流出的业务员,这是很正常的。他一再强调,听说过“轩辕信息咨询中心”,但后来是注销了,还是“自然歇业”,他“并不清楚”。 昨天,小汪致电本报表示,家教中介市场缺乏有效管理,没有一套约束家教中介的游戏规则,是导致各种问题不断出现的根本原因,家教中介的不诚信,必然会引起学生对其不信任,最终失去市场的是家教中介。李定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