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评议差 民警得“挪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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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4:30 法制晚报 | ||||||||
派出所领导和民警12月1日至10日 向辖区居民述职述廉 接受群众“品头论足” 群众的评议结果中涉及个人自律的内容 直接记入民警的个人廉政信用档案 本报讯(记者 洪雪)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昨日开始实行的民警向辖区居民“面对面述职述廉”制度 ,对于居民当场评议民警的结果中,涉及个人自律的,将直接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公安局推出的“面对面述职述廉”制度,规定在每年6月1日至10日和12月1日至10日 ,由派出所的领导、民警向辖区的居民汇报工作,并当场接受点评、监督。据悉,此做法是全国首次。之所以推出该制度,是 为了将民警从管理人向服务市民意识的转变,使他们树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按照要求,派出所领导的述职内容有9项。除辖区治安、发案破案情况、流动人口户政管理等份内工作之外,为群众 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和听取群众意见反馈也被纳入“述职”点,作为考评其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工作指标。述廉内容主要集中 在工作作风方面,包括是否吃请收礼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5个考评点。 “向社区群众宣传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知识”被列入社区民警的述职内容中。社区民警必须面 向群众“坦白”自己是否在接待群众时推诿、扯皮,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作为。 述职述廉报告会每场人数不能少于50人,由居住在辖区内社会各界代表组成,既要有普通群众,又要有人大代表、 教师等。辖区群众以不记名方式给述职述廉报告打分,并填写“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评价意见,评价结果记入 民警个人廉政信用档案,成为评先进的重要依据。首次的述职报告从12月1日开始。 据悉,今年以来,因各种原因,本市公安机关已经开除了二十多个违纪和不合格的民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