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驾驶撞死一人主动投案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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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23:2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驾照被扣期间依然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人,近日,顺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吴明有期徒刑10个月。 2004年5月末的一天,吴明驾驶中型普通货车行至顺义区顺平路张镇路口西侧时,与马某驾驶的无证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马某当场死亡。交通部门认定吴明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案发后,吴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王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