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前矗起巨幅广告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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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2:09 新闻晨报 | ||||||||
实习记者毛懿摄影报道 晨报讯一幅三四米高的广告牌架在娱乐总汇楼顶,却由此影响了居住在四五楼居民的采光和安全。居民当天就向施工方反映,但广告牌还是照样被竖起。记者日前经过调查后获悉,此巨幅广告牌属于违章搭建,市容部门已开出整改通知,勒令对方10天内作出整改。
徐建伟住在龙柏一村某号402室。他所在的居民楼一共6楼,1楼至3楼被物业租给了一家娱乐总汇。11月7日早上9点,正在睡觉的徐建伟被窗外电锯声吵醒。推开窗一看,10余名工人正在娱乐总汇3楼平台搭建钢筋骨架,准备竖起一块三四米高、十余米长的环形广告牌。 徐建伟当时就急了,马上叫醒了楼上的邻居。“他们根本不理我们,一会功夫就架起了两个架子。”于是,居民赶紧请来龙柏街道市容管理办的工作人员谢先生。谢先生令对方立即停止施工,并让相关负责人到市容部门接受调查。没想到谢先生一走,施工方加紧施工,一直到下午5点半,广告牌被搭建完毕。 竖起的广告牌不仅影响了徐先生家的采光,如遇刮风下雨,还噪音不止,搅得一家人睡不安宁。昨天上午,记者在徐家采访时,恰逢入冬第一场阵雨,雨滴风动,果然犹如在铁皮上敲锣打鼓。让徐建伟一家担忧的还有一点就是,广告牌仿佛又是个通向徐家的“阶梯”,容易被入室盗窃者利用。前天晚上,施工方连夜加班,又贴起了一块房产广告。 “没有合法手续,就算建起来也必须拆掉。”昨天,闵行区市容管理办工作人员吴先生告诉记者,接到徐先生投诉后,已经转交给了执法监察队。 昨天下午,记者从龙柏街道市容管理办的谢先生处获悉,竖立广告牌的嘉鸿广告公司施工时没有向龙柏市容管理办报告备案,所以认定其违章搭建。当天,他就向广告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勒令对方10天内拆除违章搭建的广告牌,否则市容部门将进行强拆。 根据上海市容管理条例,竖立广告牌必须经过工商局、规划局和市容局审批,缺一不可,同时报当地管理部门备案。逾期不改造或者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对户外广告可并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