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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有没有谱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2:44 燕赵都市报

  读者反映:近日,衡水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11月3日下午,他的自行车因乱停放被执法部门拉到了某停车场,当他去取车时却被索要5元钱“保管费”,而且连白条都不打。

  本报驻衡水记者孟宪峰调查报道:近日,记者来到位于中心街南头的这家停车场,停车场很简陋,门口几乎没有任何标识,也没有明码标价牌。记者向看门师傅提出想看看收费许可证,这位师傅说老板交代让每辆自行车收5元,别的他不管,并说老板不在停车场。

  衡水市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高振水说,由于没有自己的停车场,他们查扣的乱停乱放车辆只好放到一些私人停车场,停车场收费多少,和市政部门无关。不过高振水承认,他们没有好好考察这家停车场。

  记者从衡水市物价局了解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场所在实施收费以前,应持相关手续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按照衡水市物价局制定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自行车只能收取停车费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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