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车祸被拘交10万“赎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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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3:06 新京报 | ||||||||
起诉河北交警队非法拘禁,交警队当庭被揭伪造证据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北京司机在河北遭遇车祸后被拘留,并被索10万元保证金。被释放后,胖先生将河北雄县交警队告上法院,控告交警队非法拘禁。昨日,在朝阳法院法庭上,雄县交警队出示的证据被法官指出系伪造。
“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关押” 胖先生是康辉旅行社国内公司总经理。他起诉说,2002年5月4日,他从北京开车去河北保定考察旅游线路。上午10时,行驶到河北雄县境内时,一辆二轮摩托车逆行迎面驶来,与他的车撞在一起。3名男孩从摩托车上被甩出来受伤。 胖先生认为对方违章造成了此次事故。然而,让胖先生意外的是自己随后被关进看守所。同时,交警队要求胖先生交纳10万元保证金,否则扣车扣人。3天后,胖先生在家人交纳10万元后被释放。胖先生说,因为交警队没办任何手续,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关押。 胖先生认为,交警队的行为侵犯了他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回到北京后,他将雄县交警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交警队对他的拘禁是行政违法行为,要求交警队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 交警队出示证据系伪造 昨日,雄县交警队的工作人员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其代理律师解释,因为胖先生违章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4天,3天后提前解除了拘留。当法官询问,为什么提前解除拘留时,代理律师表示无法说清。 交警队为证明履行了处罚告知手续,在开庭前提供了有胖先生签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但胖先生表示自己从未见过《处罚决定书》,他认为签字是伪造的。昨日,法官宣布经公安部物证中心鉴定,回执上胖先生的签字系伪造。雄县交通队代理律师表示,由于人员调动,已无法查实签字的经过。 对于交警队收取的10万保证金,代理律师表示其中的8万元是支付三名摩托车伤者的医药费,2万元被当地法院扣留用于案件处理,交警队一分钱也没有拿。 但是胖先生告诉法官,三名伤者中最重的一名男孩因为没有收到补偿费而将他起诉到了当地法院。昨日,此案未当庭宣判,法官宣布择日再审。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