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违规批地案”后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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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5: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金法记者杨柳) 身兼成都市华夏石化有限公司、创业实业有限公司、金瑞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要职的夏某,为了让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数次向有关部门负责人行贿。昨日上午,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判定,夏某犯有单位行贿罪,三家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5万元,夏某因自首(补交了开发建设费232万余元,行政处罚金1259万
链接: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