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覆灭”日: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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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5: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全省质监收费及罚没收入将直入财政专户,各单位开设的过渡户被取消 本报讯从12月1日起,我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将发生变化——取消过去各单位的收入过渡账户,开设财政汇缴专户,每日自动将汇缴专户内的资金划到省财政专户,余额为零。这样,一些具有罚没权和事业收费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就不好“积水”了。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从下月1日起,全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各执收单位取消在银行开设的收入过渡户,由财政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选定工商银行作为代理银行,开设省财政汇缴专户。执收单位将各项非税收入收缴到汇缴专户,却不能用于执收单位支出。收缴到汇缴专户的收入,代理银行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按日自动汇划到省财政专户,余额清零。这样,一些单位的事业性收费、罚没款就不能被截留坐支或挪用,更无法蓄积到小金库内了。 据了解,质监部门实施收入上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量收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费、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纤维检验费等17项收费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罚没收入。据了解,本月1日,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已实行该项管理规定。(记者王春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