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专家:实践脑死亡标准 不怕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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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5:1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三“儿子”团聚 母亲流喜泪》后续 本报机动记者傅艳报道
昨日离开武汉前,一直致力于推动脑死亡立法的我国著名脑死亡专家陈忠华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组长),对本报记者讲述了他自己近日直面亲人脑死亡的故事,表现出一位学者尊重生命、尊重医学,对病人、对亲人一视同仁的态度。 真话:脑死亡后再抢救是白忙 今年8月,陈忠华教授的姐夫因晚期肝硬化、肝功能衰竭,合并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住进了陈教授所在的医院。陈教授直接参与了整个救治工作。 然而肝移植手术后不久,陈教授的姐夫突发严重脑溢血,血液直接压迫脑干,陷入深度昏迷。陈教授等脑死亡专家对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脑死亡判断,确认其已经脑死亡。 陈教授把此噩耗告诉了姐姐及全家人:“姐夫已经去了,再进行任何抢救都是徒劳了。”家人悲痛地接受了脑死亡判定结果,并停止无谓的治疗。 陈教授对记者说:“承认脑死亡就是死亡,并非‘放弃治疗’,而是‘停止治疗’。这是尊重科学、尊重生命的选择。因为对脑死亡者的抢救是完全徒劳的,其家属在付出大量精力和财力后,最终还是要面对失去亲人的结果。” 心里话:实践脑死亡标准不怕坐牢 陈忠华教授是我国目前致力于推动脑死亡立法的重要人士。去年4月10日,他与武汉同济医院的同事们按照卫生部脑死亡判定标准起草小组颁布的脑死亡临床标准,宣布了我国首例脑死亡。此事公开后,他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人物。 日前有媒体称,“冒险实践脑死亡标准的陈忠华生活在高墙之外”。对此,陈教授笑称,自己在两年前的确说过,“如果有人起诉我,我进了监狱,我将以犯人的身份,以另一种方式宣传脑死亡,因为著名脑死亡专家因宣传脑死亡而入狱本身就是一种宣传。” 链接 《脑死亡》专著中有四川的例子 陈忠华教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十余位专家共同编写的《脑死亡——现代死亡学》专著,昨日首次亮相。该专著填补了我国在脑死亡问题上大型参考书缺乏的空白。这本达70多万字的专著中,《脑死亡的卫生经济学问题》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李幼平教授等专家完成,对成都各大医院收治的众多重症患者中的脑死亡比例及抢救费用等进行了研究。该书力图向公众论证一个简单公式,即:“脑死亡=死亡”。 “脑死亡=死亡”这一说法最早是于1959年由法国学者提出的。目前,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和地区(超过80个)都已采用了脑干死亡(脑死亡)作为临床人体死亡的标准。 但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国临床医生还是以“心脏搏动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志,并以这个时刻作为该个体的死亡时刻,填进《死亡通知书》。在过去呼吸机尚未广泛使用时,完全没有将“心死亡”和“脑死亡”分开的必要,因为两者在时间上紧密相连。但是现在随着技术提高,呼吸机可以使脑死亡者的心跳维持较长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