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民政部”假通行证逃万元过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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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6: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出川收费站不“认黄”截获豫牌解放大卡 本报讯“俺这是民政部的通行证,再不放行,误了事你可要吃不了兜着走!”昨日上午9时许,一辆牌照为豫NA1527的解放牌大卡驶进成绵广高速棋盘关收费站2号通道,准备验票出川。奇怪的是,瘦高个驾驶员递进窗口的是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签署的大红“免费通行证”,面对满脸狐疑的验票员马路,“瘦高个”不耐烦地催促。
验票员马路凭直觉感到这张证有问题。“通行证”的正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临时救灾物资免费通行证”,签署时间为“2004年10月13日至2004年11月13日”。“通行证”的背面是“制证说明”,其中第二条规定“持此证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4]021号属全国三级以上公路及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并要求“沿途公安、交通给予配合和必要帮助”。下面还印有“交通部监督电话010-65292114,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5139696”。从上面的文字看,不少是病句,国家的公文怎会出现这些低级错误? 马路迅速向站领导作了汇报。站长任晓东立即按通行证上所印的电话打长途查询。 “交通部监督电话”是交通部总机,相关部门回答称“1998年大洪灾后从未启用过临时通行证”,“[2004]021号”文件也子虚乌有。而公安部的那个所谓的“监督电话”一直接不通(后经查询,是假号)。从交通部的回复基本可以断定:豫NA1527卡车所持的“通行证”是伪造的,属假证。 随后,成绵广高速交警三大队警察接报赶往收费站,依法对该车所载货物实施检查,查明车上运输的是建筑外墙砖,与驾驶员宋涛所称的“橘子和棉絮”严重不符。面对警察的再三盘问,驾驶员宋涛不得不道出实情:“通行证是花4000元买的。”宋称,10多天来,其所驾车辆一路畅通无阻,没想到出四川最后一道门槛时“翻了船”。据收费站收费员估算,从北京至云南景洪,往返过路费及相关费用超过万元。 昨日下午3时许,驾驶员宋涛被警方留置盘查。 文/图宗若云特约记者青兴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