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吨汽油货车主城通行不限 本报助车主索回交警错开的罚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6:36 重庆晚报 | ||||||||
本报热线966988记者杨钰川报道自己的货车载重量明明在0.6吨以下,无须入城证和通行证,但还是被交警罚了款。心有不服的吴先生昨日打进本报投诉此事。 据吴先生介绍,5日,他驾驶长安货车(渝AB6678)行至大坪附近时,被四支队交警拦下。他当即解释称,其长安货车载重仅0.5吨,属非限制通行车,但仍被当值交警开出200元罚单,并要求其在15日之内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吴先生不服气地向记者表示,在购买该车
记者随即以车主身份咨询了市交警总队交通秩序所。据其回复,渝中区单位的挂靠货车,只要使用汽油且载重量为0.6吨以下,无需办理入城证,就可在主城各区内通行;如果这种长安货车以柴油为动力时,就需要再办理一张通行证,否则,不能驶入主城区的禁行路段。 通过本报记者得到交通秩序所的权威回复后,吴先生昨日到交警4支队向有关负责人表明罚单开具错误。在核实有关情况后,该支队收回了错开的罚单。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