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药械处置药监局严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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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7:0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罗志报道:市药监局昨日要求:运输部门在处理无人认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时,须与药监部门联系,在其监督下进行处理。 10月25日,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在汉口古田四路一仓库内,发现数十件肠虫清、烧伤药膏等常用药品和一些医疗器械,其中个别产品已过了有效期。货主系操某,他与另一男子项某合作经营“无主货物变卖”生意。
据查,今年5月,操某在某车站铁路货运无主货物处理仓库,以1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车无主货物,其中有100余件药品。目前,该局已对其立案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