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数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19 潇湘晨报 | ||||||||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至2005年,二氧化硫控制在17.69万吨内,削减20.3%;烟尘控制在13.01万吨内,削减16.4%;工业粉尘控制在12.2万吨内,削减19.5%。各市控制量和削减率见表。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至2005年,化学需氧量(COD)控制在12.65万吨内,削减14.5%;汞控制在1.05吨内,削减50.0%;镉控制在3.66吨内,削减30.0%;铅控制在17.93吨内,削减21.3%。各市控制量和削减率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