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药大学生一天抽血13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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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25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沈阳讯“试药人”在卫生法学界的专有名词叫“受试者”,即人体实验中的实验对象。家成是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迄今为止已经自愿进行了两例试药活动。 服药后抽血达13次 “我是早晨6点35分来到这里的。”在家成的一个记录本上,记者看到这样的一组数字
“这是我们服药后医生确定的给我们抽血检查的时间,一共13次。”家成向记者解释这些数字的含义。 “这次小叶服用的是盐酸××××片,家成服用的是对照药物。”负责这次实验的一位医生说。 医生首先为二人测量了一下血压,然后推来了一辆铝合金消毒注射车,在二人的左臂分别埋置了静脉留置针。这是一种可以用来连续采血的特殊采血针。整个采血时间为5分钟左右。 不是谁想试药都可以 “只是抽血时有一点疼。”家成冲记者笑了笑,“别小看这药物实验,不是所有自愿者想当就能当上的。” 家成告诉记者,这次实验对受试者要求很严格,报名的5名自愿者全部是男生。 “报名后的两天我们就开始体检,体检的项目包括心电图检测、心肺肝脾功能等十几项功能的检查。”家成回忆,从体检前一天下午的4点30分他们就开始禁食,而体检前的一周内不能服用任何药物。 据家成介绍,第二天体检完毕后,他们五名自愿者将其体检表交到临床大夫手中,经过检测发现其中一个人的心电图出现不平稳现象,而另外两个人的体重没有达到正常标准,这三个人便被这场实验所淘汰,最后只剩下了小叶和家成两个人。 试药学生大多很贫困 试药总有一定的风险性,那么这些“试药大学生”是出于什么目的敢于“铤而走险”的呢?据记者了解,目前,自愿“受试者”大都局限在医科大学的在校生,并且以贫困生为主。记者问几个试药大学生,对试药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他们大多都很平静,“是药总有三分毒,你不试,总得有人试吧?好歹我们也算是‘业内人士’,知道药物经肾排出,对人体不会造成多大的危害,如果连我们都不敢试的话,那还有谁敢试?” 人体实验没有法律保障 中国医科大学科研处开发科科长孙宪民说:“在试药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可预见性不良反应,对此,为了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医院做了极其充分的准备。一旦出现意外,经过鉴定后确认是药物直接引起的,制药厂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我国现在还没有人体实验方面专门的法律,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有所述及。如第26条第2款规定: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