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九·二二”枪杀警官的案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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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8: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海十一月九日电(刘晨雨)今天上午,在广西北海“九·二二”枪杀警官案中开枪射杀民警李华生致死的罪犯翟焕发,被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翟焕发系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人,现年二十岁,小学文化。今年九月二十二日凌晨一时许,翟焕发及其同伙裴德艺、翟远堂、庞伟才四人酒后到北海市珠海中路一二三号一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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