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今天能开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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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01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晓婷)11月5日,本报报道了未婚证明有地方开的报道,引起读者的普遍关注。从今天(11月10日)开始,全市各区、县婚姻登记处已经全部准备就绪,随时可以为您办未婚证明。 当事人未婚、离婚、丧偶后没有再登记结婚的,都可以申请出具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含新民、辽中、康平、法库),从1990年以来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标准为20元
当事人要带齐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和两张二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服务中心办理。离婚未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和法院判决书;丧偶未婚者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附:各区婚姻服务中心一览表: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23474364 和平区婚姻登记处:砂阳路152号23305832 沈河区婚姻登记处:团结路103号88506538-803 大东区婚姻登记处:滂江街113号24332787 皇姑区婚姻登记处:庐山路3号86285082 铁西区婚姻登记处:凌空二街9号25965852 苏家屯区婚姻登记处:牡丹街63号89119935 东陵区婚姻登记处:文化东路78号24222671 新城子区婚姻登记处:福州路48号89604416 于洪区婚姻登记处:黄海路39号25832140 新民市婚姻登记处:辽河大街137号87853513 辽中县婚姻登记处:政府路111-1号87896749 康平县婚姻登记处:康平镇向阳街87337077 法库县婚姻登记处:法库镇吉祥街87122513 浑南新区婚姻登记处:三好街35号239116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