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欲分手 男子将其贩卖以赚回往日开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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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1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人贩子刘明落网南京火车站,面对民警的询问,此人竟振振有辞地回答“卖她,我是为了保本!” 今年30多岁的刘明是贵州人,一年前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了女同乡赵某,不久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一年后赵某为刘明产下一男孩,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赵某逐渐对刘明的感情淡化,一个月前,赵某正式提出分手。 刘明回想一年多来,他为赵某买衣服、购首饰,还时不时地带着她进城,不能说分手就分手,一定要找回“成本”。一个罪恶的想法诞生,他联系在江苏打工的表哥李概让其联系买主,他要将赵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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