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水”治死人“大仙”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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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09:46 生活报 | ||||||||
本报讯 鹤岗市的吴某打着被“大仙”附身的名义为人看病,结果导致一男子病情延误而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3年5月,鹤岗市的吴某在与明某父亲闲谈时得知明某患有癫痫病久治不愈,吴某便自称能治这种病,双方约定治疗费三千元,先付二千元,治不好退还治疗费。自2003年5月29日起,吴某便不让明某服用治疗癫痫病的药物,声称此类药物和她配制的“圣水”犯顶。
6月5日,在按摩治疗过程中明某犯病,当明某没有脉搏时,吴某阻止明某家人送其去医院,并称是“大仙三姑”给闭的脉,一会儿就好。当日9时许,明某死亡。(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