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人员从事第三产业3年内政策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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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2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博山11月9日讯(记者刘金昌)记者今天从博山区政府获悉,今后,博山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期满后,3年内实现的区级财政收入全额返还,免征按营业收入收取的有关地方规费。10月29日,博山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了解,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新建符合博山区产业导向的专业市场,在规划用地、选
对从事家政、社区早餐工程、社区便民超市、养老托幼、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性质的企业、门店,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前三年实现的区级财政收入全额返还,免征按营业收入收取的有关地方规费。新建200平方米以上的早餐工程点,配套费全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期满后,3年内实现的区级财政收入全额返还,免征按营业收入收取的有关地方规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