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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考试坚持自愿报考原则只收2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2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1月9日讯(记者文学彩)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中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每人28元调整为每人25元。

  通知要求,各考试机构和学校组织考试时,要坚持学生完全自愿报考的原则,不得硬性要求学生参加证书考试,更不得借此考试搭车收费,增加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由于中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不属于全省统考,严禁该项考试与中考挂钩。关于中学信息技术等级
证书考试收费问题,考试收费标准由原来每人28元调整为每人25元,这项收费包括报名、教务以及发放等级证书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有关单位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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