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中奖者披露中彩前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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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24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500万体彩垂青一南京老人。在其领奖后,与女儿交往甚密的一男子手持女儿的亲笔收条和一张不辨真假的委托领奖协议,声称彩票为其所买,是其委托老人的女儿前去领奖,未曾想女儿将彩票交给了父亲,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一审判决男子举证不能,巨奖归老人所有。 昨日金陵晚报刊出《》一文后,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代理律师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就本
【被告买彩】 作为500万领取者王老先生的代理律师、江苏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华告诉记者,王老先生和女儿王琴已委托她接受记者的采访。根据相关记录和王老先生之后的补充口述,记者用第一人称记录了王老先生所描述的买彩情景。 “2003年6月1日下午,我睡完午觉后想到还没有买当期的体彩,就下楼到不远处的彩票点买了5注体育彩票,花了10块钱,号码是随机抽取的。我多年来有买彩票的习惯,每次都是随机,每次买彩最多不超过20块钱。留下来的彩票最早有1998年的。” “6月2日,我通过报纸兑奖,发现自己中了特等奖,由于自己之前也中过一些奖,有2万多元的,因此高兴归高兴,但不是特别激动。由于不想张扬,我直到3日、4日才把中奖的事情告诉老婆和儿女们。” “6月4日,我到省体彩中心办理兑奖手续,当天就把钱分成了几部分,给老婆200万,儿女各拿一些,再买一套房子给儿女。之所以赶紧分钱,是因为我有严重的糖尿病,万一发病家里人闹起来就不好了。” “诉讼的事情直到法院发来传票我才知道,觉得无法想象。这个案子的原告孙涛在得知我中奖后,向我们家借过钱,但我没有借给他,是王琴借给他2.5万元,有借条为证。” 作为本案的另一个关键人物王琴,在解释其亲笔书写的收条时首先表示自己绝没有写过什么收条,也没有签过委托领奖协议。她解释时说:“当时孙涛告诉我,他要申办一个公司,让我做股东,因此让我在一张空白的白纸上签过名。” 【原告买彩】 原告的代理律师冯律师始终不愿透露本案关于原告所称,其买彩、委托王琴代领巨奖的细节,理由为孙涛正欲和妻子离婚,他害怕妻子得知后要求分割财产。但通过艰难采访,记者还是了解到了孙涛在庭上的陈述。 “2003年6月1日下午,我在王琴父亲家楼下等王琴,闲着没事。由于平时我喜欢买彩票,就在她家楼下的彩票点随机购买了10元的体育彩票。第二天得知中奖,由于我和妻子的感情已破裂,正欲离婚,害怕自己去领奖后被妻子知晓而要求分割财产,就委托女朋友王琴前去领奖。平时的习惯导致我让王琴打了一张收条给我,又签了一份委托领奖协议。” “没想到王琴竟让其父亲去领奖,我打官司只想要回属于我的权益。”冯律师告诉记者,尽管一审败诉,但他将代表孙涛向江苏省高级法院上诉,因为事实只有一个。(文中当事人为化名)金陵晚报记者 洪唯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