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车管工作简政放权外县检车不必进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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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28 生活报 | ||||||||
本报9日讯记者从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天开始,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向哈市周边11县(市)下放车管权力,各县(市)车主办理车辆补检、车辆报废、新车落户将不必来哈市办理。 据了解,哈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进一步下放以下五种权限。一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对本行政辖区车辆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后
今天,哈市交警支队车管处已将相关业务权力下放,并对各县市车管工作领导和民警进行了培训。(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