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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车管工作简政放权外县检车不必进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28 生活报

  本报9日讯记者从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天开始,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向哈市周边11县(市)下放车管权力,各县(市)车主办理车辆补检、车辆报废、新车落户将不必来哈市办理。

  据了解,哈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进一步下放以下五种权限。一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对本行政辖区车辆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后
,车主带着相关手续来哈市办理即可。但小型载客汽车如宝马、奥迪、本田、丰田4500、丰田4700、猎豹、三星等易套牌走私车型,大型载客汽车非免检车型,外地转入的大型客车除外。二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车辆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业务时,将车辆信息与盗抢网进行比对,核查是否为盗抢、走私车辆。三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照车体照片。四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车辆的注册登记,并监督将车辆解体(将车辆解体照片,切割车架号存档),同时追缴办理注册登记车辆的各种规费。五是由县级车管分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辆的补检。

  今天,哈市交警支队车管处已将相关业务权力下放,并对各县市车管工作领导和民警进行了培训。(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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