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吓残男子 主人要赔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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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40 浙江在线 | ||||||||
家养的狼狗把别人吓得跌到旁边的池塘里,主人为此付出了5万元的高额赔偿。11月8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对市民林某被秦某夫妇所养的狼狗所伤案作出一审宣判:由秦某夫妇赔偿林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5万多元。 今年8月1日上午9点多,林某到永康市城区找一位朋友,朝朋友家里喊了几声。这一喊却将朋友的邻居秦某夫妇养的一条狼狗惊动了,这条狼狗猛地窜出来,凶神恶煞地朝林某追
当即,林某被送往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并住院治疗14天,化去医疗费1.8万多元。这期间秦某夫妇为林某垫付医疗费1.4万多元。林某的伤势经永康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永康法院认为,秦某夫妇作为狼狗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在未申领饲养证的情况下便在市区养狗,且也未对狼狗注射疫苗,更没有采取拴养和圈养的措施,才导致林某身体受损害,这一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应当承担80%的赔偿责任。但林某在受狼狗惊吓的躲避过程中,一味地往后退,本身也存在躲避措施不当等原因,其本人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今年1至10月,永康市防疫部门已发放注射狂犬疫苗12510份,同比增幅高达27%以上,表明该市的狗患日趋严重。值得一提的是,林某受伤后一个多月,秦某夫妇家的狗又将一位收水费的老人咬伤。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丁克平陈春萍本报驻金华记者刘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