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之争引发命案 恶汉勒死妻儿并焚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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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4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电11月1日凌晨,惠州市惠阳区尧岭瓦窑坑发生了一起伦常惨剧,原籍五华县的李某因与妻子周某发生口角,竟将妻子、7岁的小儿子和8岁的女儿勒死,并在当天送另外两个孩子去学校后,回家将三具尸体焚烧。2日早上,已逃往永湖镇的李某迫于各种压力,主动到惠阳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目前,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1日中午11时半左右,惠阳区公安分局接到火警,淡水尧岭瓦窑坑购物广场综合楼
后经法医检验发现,三具尸体生前的颈部均有明显勒痕,咽喉内并无烟灰物,由此认定三名死者均系被暴力勒颈窒息死亡,后被纵火焚烧。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三名死者为母子女三人,母亲周某某35岁,女儿和儿子分别8岁和7岁。据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死者周某某均为五华县人,在1993年两人结婚后来到淡水瓦窑坑市场卖衣服,先后生育了4名子女。 10月31日中午,夫妻双方因三女儿吃饭慢而发生争执,最后两人互不搭理。11月1日凌晨1时30分许,当回想起妻子经常打骂女儿、夫妻时常争吵等往事时,李便产生杀妻的念头,于是进入卧室趁其妻周某熟睡之机,随手拿起房内的领带将其妻周某勒死。因担心杀人后事情暴露,又拿起一条黄色绸带分别将与其妻同床睡的幼子和半夜起床喝水后过来与其妻同睡的三女儿勒死。李某某杀人后一直在大厅内坐到天亮。 凌晨7时许,李某送大儿子和二女儿上学。当其返回住处后,即用衣服、被单包裹3具尸体,于11时许用蜡烛点火后到淡水桥乘坐中巴逃到永湖镇。后因迫于各种压力,便从永湖步行返回淡水投案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