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科大部分领导集体私分120万截留公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0:50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10日消息:9日,成都成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成都电子科大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等八人私分国有资产案,8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 公诉人当庭指控:2001年,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二级财务被取消后,在一次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贾决定将设立“小金库”为大家发放奖金。此后,该院自考办、成教科等相关业务部门,收取的学生报名费、再补考费等便截留一部分纳入学院的“小金库”,由副院长薛某亲自保管。逢年过节,或遇上期末放假,院长和大家通气后便开始按级别“分红”。
检察机关查明:从2002年1月至今年5月期间,贾等8人将购书回扣费、学生报名费等各项费用共120万余元截留,其中贾和薛各分得现金23万余元,其余人员分得12万余元至5万余元不等。 接受审判的原院长贾某吐露“苦心”:“大家都很辛苦,包括晚上、寒暑假期间都在利用休息时间加班,我才将钱发放给大家作为辛苦费、加班费……”但他承认,学院所收取的学生报名费、自考费等都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也没得到学校的准许,“我们确实是在乱收费!”对于私分的数额,贾表示,“大概是那么多嘛(指120万余元)!”但他随即又为自己辩解,其中有的费用是可以发放的。贾交代了一伙人分配的比例:院长三成多,科长、主任二成多,一般工作人员一成。“我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我承认我的错误!”贾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调查中,其余被告人有的称自己从未参加过分红会议,有的则一个劲地诉说自己的“辛苦”“奉献”……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过,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办案人员披露了该案查处的全过程:今年5月,成华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查办成都某大学教材处教材科科长胡某涉嫌贪污一案时,从中发现一重大线索——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存在收受教材回扣款的行为!办案人员很快查实,该学院将书商的购书回扣款纳入了学院的“小金库”,几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