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实施后“右转”成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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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10 汉网 | ||||||||
“新交法实施后,有的路段可以右转,有的路段禁止右转,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我一个月在同一个地段连罚800元,罚得心疼。管理部门能否在不能右转的地段设置禁行的标志?”昨日,的哥王师傅向记者反映。 王师傅介绍,以前在洪山街道口路口,为缓解交通,交管部门在该路段竖了个牌子“右转弯车辆借非机动车道通行”。但新交法规定车辆各行其道,该路段不能再借非机动车道
一位林姓的哥介绍,江岸区黄孝河路育才小学门口是丁字路口,按老交规规定,丁字路口在不妨碍行人的情况下可以直行。新交法实施后,交警在该路段竖了提示性的牌子“当红灯亮时,机动车辆一直暂停”。司机们看了这块牌子就很自觉地停下来。他建议,新老交规交替前期,老司机们有个适应期,管理部门如果不能将圆形灯更换成箭头灯,可以考虑在不能右转的路口竖块友情提示牌。(记者刘光菊 通讯员刘红)(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