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邻居官司理论一棵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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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1:3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初审:过路人告了种树人 昨天下午,记者带着疑问来到长安区西樊村,了解到卢元宏与卢建斌是隔壁邻居,两家中间有一条小道,现宽1.87米。卢元宏家人于1986年在这条小道上种了一棵泡桐,没想到18年后,这棵泡桐树胸径已经达到约0.5米。由于这棵树的阻碍,住在后头的卢建斌家的架子车难以通行,卢建斌一家认为这棵树妨害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于是2004年2月16日,卢建斌一家将卢元宏一家起诉到长安区法院,要求伐掉这棵泡桐树。长安区法院7月5日作出判决,判卢元宏伐去此树并承担卢建斌的法律费用260元。 再审:种树人上诉到中院 种树人卢元宏不服判决,于2004年10月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卢建斌要求伐掉泡桐树的请求应予支持,然该泡桐树栽种时间已长,卢建斌在实现自己通行权的同时,却要使产权人卢元宏支出伐树费用,作为受益人的卢建斌应当酌情负担相关费用。10月27日,中院终审判决卢建斌支付100元的伐树费用以及一审诉讼费50元,卢元宏承担二审费用50元。卢建斌不服判决。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这棵十几米高的树还矗立在过道上,而卢建斌拉着架子车向记者反映过路难,并表示虽然已经花了六百多元,还是要将官司继续打下去。卢元宏家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李玉霞表示,为这棵树官司孩子卢元宏耽误了上班挣钱,算下来损失近千元。而一些围观的村民认为,这棵树就值二百多元,打两场官司伤和气赔大钱实在划不来。 律师:诉讼成本上不合算 为了一棵树打了两场官司到底值不值?记者随后采访了徐小平律师事务所的胡超奇律师,他认为,遇见纠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了,可是这件事只是邻里纠纷,打两场官司花费这么大的人力、财力实在不值得,从诉讼成本上考虑也是不合算的,这件事完全可以通过调解和协商的方式解决。记者也希望两家人能够冷静下来,彼此沟通圆满地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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