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小灵通杀死中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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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12:1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被告唐本益一审被判死刑 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唐本益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19岁的唐本益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被害人杨霄龙的父母共计3万元损失。
昆明中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4日7时30分许,被告人唐本益在昆明市官渡区前卫镇老海埂路某医院旁边,乘正在打电话的杨霄龙不备,抢走其身上的小灵通。当杨霄龙追赶时,唐本益随即掏出匕首朝杨霄龙乱刺,致其死亡。随后,唐本益被当场抓获,经法医检验,杨霄龙系被锐器刺破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被抢小灵通估价为948元。杨霄龙被害3天后,其父母就收到了杨霄龙被某艺术学院表演系本科录取的通知书。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唐本益无视国法,在大街上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并持刀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罪行极其严重。据此,判决被告人唐本益死刑,并对被害人杨霄龙父母提出的21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判决唐本益赔偿杨霄龙父母3万元。 冯丽萍 魏文静丁强 贾永亮 顾庆辉(春城晚报) | ||||||||